“抓我当天就得放”,成年对未成年人犯罪,人犯容如何做到“宽容不纵容” ?
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牵动着全社会的罪何ng.28.66关注。近年来,宽容每当低龄、不纵恶性、成年暴力犯罪出现,人犯容关于“法律该不该严惩罪错少年?”“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与打击犯罪的罪何刑罚目标该如何权衡?”等一系列公共讨论,总能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宽容舆论声浪。
这背后透视出,不纵社会大众对少年司法的成年根本理念还未能达成。就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秦硕 ,人犯容也是罪何在经历了怀疑的迷雾后 ,才获得了内心的宽容确认。
少年抢劫 :
并非缺钱 而是不纵为了“证明自己”
秦硕接手的第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高中生佳佳(化名)进入一所大学校园里持刀抢劫。在起诉前 ,佳佳已被取保候审 。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,却因为未成年人身份而即将采取相对温和的强制措施,新任少年法庭法官秦硕对此持怀疑态度 。
在成为少年法庭法官之前,秦硕已经有了十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 ,对于严重的暴力性犯罪 ,在量刑时必须严格把控从轻、减轻的量刑幅度。然而 ,看见这个持刀抢劫的少年后,秦硕困惑了 。
秦硕回忆起与佳佳见面时的ng.28.66场景:“他一进来 ,白衬衫 、浅色牛仔裤、白运动鞋 ,高高瘦瘦。当时你就会发现 ,这是个抢劫犯 ?这不可能,他能抢谁?”
17岁的佳佳如实供述了自己抢劫的行为。佳佳说 ,他抢劫不是因为缺钱,而是为了证明自己 。
有一天佳佳回家正在看电视 。妈妈对他说:“别看了 ,马上高考了。高考完你就18岁了,18岁以后没人养你,你得靠自己。”
就因为这句话 ,当天晚上,佳佳从家里厨房拿了把刀 ,找到离他家最近的一所大学,在树荫里等着 。有个大学生路过 ,他拿着刀走过去说:“你给我200元钱 ,把手机留下。”他说,自己想证明给妈妈看 ,不好好学习也能活着 。他还认为 ,只要不伤害对方 ,就不构成犯罪。
佳佳的犯罪动机乍听上去令人哭笑不得 ,但与公众直觉相反,在专业人士的眼中,可以从中读出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、应该予以特殊处置的内在逻辑。
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委会主任宋英辉分析,这正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,不计后果 ,用很极端的手段。
未成年人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成长的阶段,他们不仅尚未成熟、自控力较弱 ,而且其行为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。
宋英辉:未成年人司法更多考虑的是,未成年人未来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 ,成为一个正常的社会的人。
宋英辉对比了多个国家的相关研究,结果显示 ,若以成年人的刑罚标准来处理未成年人,并以增进公共安全为目的,将他们送入监狱进行改造 ,通常会导致他们出狱后的再犯率与预期相悖 。
正因如此,我国刑事领域对待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秉承的原则是“教育为主 、惩罚为辅” ,让罪错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矫治 ,回归社会 ,不再危害社会,是减少被害人和对社会公共利益最好的保护,也是少年法庭对待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理念。
在秦硕的回忆中,她本是抱着将持刀抢劫少年收监的想法出发,却在深入调查了解时发现 ,在老师和同学们的评价中 ,佳佳不仅从来没有劣迹行为,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,甚至几名受害大学生了解了前因后果 ,都写了联名信,希望秦硕能从轻处罚这个小朋友,再给他一次机会 。
如何“宽容而不纵容”?
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讲述,未成年犯罪有一个特点
